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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书坛的“十大病状”
当代书坛的“十大病状”


                 ●斯舜威



   书画研究专家斯舜威去年在上海书法杂志撰文尖锐批评当代书法虚火上升,弊病多多,简称之为“书法十病”,引起了书坛圈内外的关注和呼应。

    这所谓的“书法十病”:


   一曰僵:关键在于体制僵化。二曰偏:“偏’是“僵”的派生物。三曰媚:做人最忌媚态、媚骨,书法贵在风骨、风神,而书法一旦与“媚”连在一起,将是多大的不幸。四曰丑:书法在退化,退化得越来越丑,而且丑得冠冕堂皇,丑得理直气壮。五曰浮:我们这个民族曾经深受“浮夸风’之苦,当书坛的“浮”症出现时,便令人分外忧虑。六曰杂:书坛是个大杂烩。七曰俗:书坛之疾,其俗在骨。八曰怪:有人用脚趾写字,有人用牙齿咬笔杆写字,有人把女子倒过来,用她的头发写字。九曰贫:书法的确是寂寞之道,乃至贫穷之道。十曰虚。

    一曰僵:关键在于体制僵化。中国的书法体制仍然是“计划体制”。这个体制的基础,是以全国书展为主体的
[url=]展览[/url]以及相应的评奖体系。几十年一贯制,按兵不动。按理说,各级书协都是群团组织,各类活动属于群众性[url=]文化[/url]活动,但实际上,由于书协组织的特殊性,书协的官方色彩非常浓重。书协组织也由此而带上了一定的“衙门色彩”,所开展的活动,也就不可能仅仅是“群众性’的。比如“国展”,尽管每办一次,都引来很大意见和争议,但“国展”就是“国展”,只要其“国”字号身份摆在那里,它就始终可以牛气冲天。或许有人会说:除了“国展”,全国不是有许多书法活动在开展吗?是的,群众性书法活动确实不少,但在众多活动中,起主导作用的依然是这种书法体制。为了增强活动的“权威性”,举办者在经济能够承受的情况下,总是想方设法挂上“中国书协主办”之名,挂名费自然是不菲的。只要你有能量拉上“中国书协”一起搞活动,入选获奖便如入囊探物而已。许多地方举办书法活动,为何非耗费重资拉上“书协”这面大旗不可?奥秘在于,活动启事中必有一条:获奖者可以具备加入书协的条件。

    二曰偏:“偏”是“僵”的派生物。人的身体一旦有“偏”,包括偏头疼、偏瘫、偏执狂等等,都不是好事情。书法原是一种书写工具,是识文断字者掌握的一种基本技能。进而上升到审美范畴,成为文人墨客抒情达意的风雅“余事”。书法形态和风格尽可以如同万物生长那样多种多样,自由发展,而无人为的贵贱高低之分。但是,上个世纪80年代“书法热”风起云涌,书法展览体制应运而生,这一机制为书法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久而久之,却发展到偏一乃至极端,走上了“偏道”。之所以说“偏”,是因为这一机制导致一条重要原则,这就是:凡是入选“国展”的,便是“正统”的,便是“高水平”的,否则便是“野路”的,“低档次”的。所谓“国展’成为衡量书法家及书法
[url=]作品[/url]水平高低的“强权”标准。
         或许书法当权者会说:我们并没有强令书法家们围着“国展”团团转,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尽可以“百花齐放”。然而,当“中国书协”成为书法家“朝野”之分的唯一标准,而是否入展“全国书展”又成为能否加入“中国书协’的重要标准(实际上近乎“唯一标准”)之后,书法家们难道还有其他选择余地吗?如果这根“指挥棒”出现偏差,书法大潮出现偏差就成为在所难免之事。

    三曰媚:做人最忌媚态、媚骨,书法贵在风骨、风神,而书法一旦与“媚”连在一起,将是多大的不幸。书法看似一场全民运动,似乎机会均等。但实际上书法资源操控在少数书坛权贵手里,书法家们,特别是尚未出道的基层书法家和广大书法爱好者们,为了获取在书坛的一席之地,不得不“摧眉折腰”事“评委”。国展、全国大赛评委操控展事、赛事,把神圣的书坛,变成了名利场。当然也有很多有理性、有水平的书家退出了国展的投稿大军。

    四曰丑:书法在退化,退化得越来越丑,而且丑得冠冕堂皇,丑得理直气壮。原因在于,一些掌握着书坛话语权的人们,按照他们的意志,变换了美丑标准,把明摆着丑的字体,贴上“创新”、“流
[url=]行书[/url]风’、“
[url=]现代书法[/url]”等标签,然后宣称:这就是当今的书法之美。与其说这是“指鹿为马”,倒不如说这是“皇帝的新装”更确切。谁要是对这些“丑”字提出异议,只消轻易地给你扣上一顶“不懂”的帽子就行。

    五曰浮:我们这个民族曾经深受“浮夸风”之苦,当书坛的“浮”症出现时,便令人分外忧虑。当我听说一位书协官员宣称:全国至少有1亿人在搞书法时,第一个感受便是:书法大跃进来了。如果说凡是动一动笔头的人都算是“搞书法”,“1亿人”也许并不夸张。然而,动一动笔就真的算是“搞书法吗”?写毛笔字的真的都是书法家吗?

    六曰杂:书坛是个大杂烩,只要他想要这个名,就可以自命为书法家。特别是不少官员对书法“情有独钟”,以特殊身份“强势”进军书法领域,成为当今书坛一“景”。中国的书法传统,原本倒真是官员和书法家不分的,书法作为士大夫雅玩的“余事”,不少官员本身就是书法家。区别在于:古代的官员本来就是书法家,而现在则是先成为官员,然后顺手拿一顶“书法家”的桂冠戴戴。

    七曰俗:百病均可医,唯俗难治。书坛之疾,其俗在骨。试举一例:一位行政级别不低的“狂草家”,“狂飙”一般惊现书坛,作报告,出集子,风光无限,真实水平,明眼人一望便知。然后,却有不少书坛权威
[url=]人物[/url],纷纷出面喝彩叫好。这位官员我也曾有过一面之缘,感觉还是不错的,不失儒雅之风,他对书法,确实是出于个人爱好。问题在于,凭他的身份,一“爱好”,别人便针对他的“爱好”“闹”起来。一般人瞎起哄可以理解,问题在于,书坛权威也无原则地跟着吹捧,除了“俗”气熏天,还能再说些什么!

    八曰怪:有人用脚趾写字,有人用牙齿咬笔杆写字,有人把女子倒过来,用她的头发写字。可以说,凡是想得出的稀奇古怪的办法,都有人用过了。目的只有一个:博得别人的眼球。这种“怪招”,都只是小丑式的杂耍而已,与书法无关,或者说,它们永远不可能成为严格意义上的书法作品。但从某种意义上说,“怪”风之所以盛行,一个原因,可能缘于正道难进。

    九曰贫:书画同源,书画往往密不可分。但我们应该看到书法与
[url=]绘画[/url],还是有区别的。我们固然不能轻易下结论,说学书法比学绘画要艰难,书法与绘画要真正成功,要成为大家,都是十分艰难的,但是,学书法比学绘画更难以入门,却是客观现实。在书画市场,卖画却比卖字容易得多,价格也要高得多。在一个区域,卖画致富者肯定多于卖字致富者。书法的确是寂寞之道,乃至贫穷之道。对于大部分书法家而言,如果他没有其他经济收入,单靠书法肯定是难以度日的。许多书法家的主要收入,是靠办书法班,教小朋友学书法,这些书法班的小朋友中的佼佼者,靠书法上美院,毕业之后,可能仍然不得不走上他的老师办书法班教小朋友的老路。书法家这种物质上的贫乏,极有可能影响到心态,影响到操守,影响到对书法理想的追求。

    十曰虚:越是物质
[url=]生活[/url]贫乏,越容易激起对物质生活的追求,越容易挖空心思去赚钱。当书法成为一种赚钱的工具,那么书法家和手艺工匠,和商人没有什么两样,淡化和流失的是文化积
                          斯舜威      原《美术报》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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